为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要,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积极作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《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》有关规定,喀什地区档案馆现依法向社会开放部分馆藏档案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单位和个人持有单位介绍信、工作证、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明,均可到喀什地区档案馆申请查阅利用已开放档案。
开办单位: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主办单位: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承办单位:喀什地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
2.查阅档案时,必须遵守喀什地区档案馆档案查阅利用的相关规定,并对所利用的档案负有保护的义务。
本次开放档案为喀什地区教育局、原喀什地区农机局1986年至1999年期间的馆藏文书档案冒险岛sf新开发布网,共计3899件。